美联邦法官裁定Flock无证查车牌违宪 斥其无差别大规模监控

科技/AI
美国俄克拉何马州联邦法官萨拉·希尔本周裁定,塔尔萨一名治安官副手无证检索Flock Safety车牌数据库并追踪一名女性行踪,违反第四修正案,后续查获的91磅冰毒作为“毒树之果”被排除。希尔称该系统无差别记录所有经过摄像头的车辆,构成大规模监控。佛罗里达、得州等地已停用,参议员桑德斯提出Block Flock法案,Flock则推出员工自愿买断。
美联邦法官裁定Flock无证查车牌违宪 斥其无差别大规模监控

美国俄克拉何马州一名联邦法官本周裁定,塔尔萨一名治安官副手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检索Flock Safety的车牌数据库,查找一名女性的车牌,侵犯了她依第四修正案享有的权利。

404 Media的报道指出,这是首批由联邦法官认定此类检索违宪的裁决之一。判决本身不构成约束性先例,却把自动车牌识别技术推到更尖锐的辩论中心。

涉案副手没有取得搜查令,也没有明显理由,唯一的线索是那辆车挂着加州牌照。他随后调取了该女子的行车轨迹。

在陈述搜查车辆的依据时,这段轨迹成了理由之一。副手称在车内查获约91磅冰毒,折合约41公斤。

法官萨拉·希尔认定,Flock检索之后取得的所有证据都属于“毒树之果”,必须予以排除。对检方而言,这意味着这批毒品的证据链断在了起点。

希尔的批评不止于个案。她写道,即便对象身处公共场所,政府追踪其行踪同样可能触碰宪法红线。

原因在于,执法部门能够被动地、无差别地长期记录一个人的位置,再在任何方便的时候把记录拿出来使用。她把这类系统称为无差别的大规模监控。

她特意区分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卡彭特诉美国案。那起案件调取的是手机基站定位数据,针对的是特定个人。

Flock的运作方式不同:它持续收集所有经过联网摄像头的车辆信息,并按需交给执法部门。被记录的不是嫌疑人,而是每一个路过的人。

批评者来自政治光谱的两端,这在当下的美国并不多见。佛罗里达、得州等地的政府和机构已表示将停用该技术。

周五,参议员伯尼·桑德斯提出Block Flock法案,拟禁止联邦机构使用Flock一类的自动车牌识别设备。联邦层面的风向,正与各州各市的动作叠加。

Flock Safety首席执行官加勒特·兰利呼吁在隐私与安全之间寻找折中,并向曾被执法人员利用该系统跟踪的女性致歉。

随着各地合同接连取消,公司向员工提出自愿买断方案,以缩减人手。兰利还将在TechCrunch Disrupt活动上登台对话。

Flock的商业模式建立在网络效应上。摄像头由警局、业主协会、商户分别出资安装,数据在合作机构之间共享。

一台摄像头拍到的车牌,可能被千里之外的另一个部门查到。对警方这是效率,对隐私倡导者这是失控。

争议焦点也在于此:网络越密,单个摄像头“只拍路边、无关隐私”的说法就越站不住脚。

小区门口换第一台能认车牌的道闸,大概是十来年前的事。杆子抬得快,雨天不用把手伸出窗外递卡,门卫师傅乐呵呵地说,往后谁家车丢了,开进来就能认出来。大家觉得这笔钱花得值,图的就是那点踏实。谁想得到,同一套认车牌的本事,如今接进成千上万根杆子和探头,编成一张网,把每辆路过车的行踪都留着,等谁哪天想翻就翻。当年盼的那点安全,到底换来了什么?或许规则能追上技术,杆抬起来的时候,还只抬给真正需要的人看。

被排除的91磅冰毒提醒人们,隐私保护并非没有成本。问题在于,这份成本由谁承担。

如果不需要搜查令就能翻查任何人的行踪,那么被翻到的可能不只是毒贩。这是希尔这份判决真正的分量所在。

不具约束力的裁决难以直接改变全国执法惯例,但它给出了一个可供其他法院借用的推理路径。

决定Flock命运的,仍是各地议会的合同投票、国会的立法进度,以及这家公司自己愿意让出多少。